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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三板普通投资者减持规定 新三板企业上市后多久能卖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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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普通投资者,在投资新三板企业时需了解企业转板上市后交易锁定期内的限售规定。

新三板减持规定
 
【新三板减持新规说明】

普通投资者,指排除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以及一般公司发起人以外的投资者,可以是合格的自然人投资者,也可以是合规的各类资产管理产品。

普通投资者在这次减持新规中,被划入了“特定股东”类别,即原来的大股东(即控股股东或持股5%以上股东)和“董监高”两类对象之外的一类新对象。另外,特定股东还分为两类:一类是持有首次公开发行前股份的一般股东;另一类是持有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份(定增或所投新三板公司被主板公司并购)的一般股东。

普通投资者在新三板通过协议转让或做市转让成为公司股东,此公司成功转板上市后,这些普通投资者就属于此上市公司特定股东的范畴,退出锁定期为上市之日起12个月。(即自企业上市起12个月内不得出售所持有的股票)

另一类持有非公开发行股份的一般股东,退出锁定期同样为上市之日起12个月,并且解除限售起12个月内通过竞价交易减持的数量不得超过其持有该次非公开发行股份总数的50%。简言之就是第一年为锁定期,第二年最多可减持所有的50%的股份, 第三年开始不限制减持股份的数量。

需要特别注意的是,此次新规还提出持有特定股份的股东,无论其持股比例,在任意连续90日内,通过竞价交易减持的解禁限售股不得超过总股本的1%,通过大宗交易减持的解禁限售股不得超过总股本的2%,合计不得超过3%,不过一般普通投资者持有的股份通常不会超过总股本的1%,此为极少数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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